今年的11月中旬,突然收到派出所兩位員警送的警察通知書,上面案由寫著刑事案件,偵辦單位在高雄,我看到時嚇到了,警察先生好心地協助我回想是否有報案過或者是和人有糾紛……我左思右想都沒頭緒,警察先生建議打給通知書上面的偵辦員警詢問。
馬上打給了當地警局,結果承辦員警不在位子,留了手機號碼,想說可能正逢假日又因最近選舉期間,警察們很忙,所以沒回電,隔天再打去也是不在,直到第三天早上打去還是不在,一直在思考何事捲入還是在騙人胡思亂想時,警察來電了…….
警察:你是XXX?出生XX年XX月XX日?身分證是XXXXXXXXXX?
我:是
警察:你最近身分證有沒有借別人?
我:只有辦手機的時候有拿出來過。
警察:對啊!! 就是申辦手機……你涉嫌用0908XXXXXX電話詐騙
我:我不知道有這支手機號碼
警察:查到這支號碼登記在你名下,登記地址在台北
我:我不知道阿……我一直在中部活動,我既不知道手機號碼,我也沒在台北辦手機號碼阿……
警察:你還是要來做筆錄,不然到時會開拘票!!
聽完後,我嚇死了!!我…….莫名的變嫌疑人了!!沒多久我試著冷靜打電話給當時攜碼轉電信公司的B電信公司直營門市,詢問後才知道那支詐騙別人的電話號碼是當時新用戶可享有免費體驗卡。回憶起一年前店員當初建議我這是客戶的權利應該要拿,就算不用也可以拿給家人試用,我也不疑有他拿了那張體驗卡。
正因為什麼都不知道,設想了各種可能,在我翻箱倒櫃的剎那……
我找到了未拆封未開卡的體驗卡,帶著各種疑問去電信公司直營門市再次查證,原來體驗卡期滿失效後,號碼會回歸給總公司重新讓其他客戶認領號碼,再請電信公司協助才發現原來那支手機有人承租,但礙於個資我不能知道是誰,於是只有申請能證明這張卡效期的申請書。
經過了身心煎熬的20天,舟車勞頓到了高雄,因為提早半小時到警局,就在警局門口等候,直到時間快到進入偵辦室找承辦員警時,警察先生又不在了……我哩!! 我昏了……瞬間從焦慮變成了無奈,又將近等了快15分,請另外一位員警協助做筆錄,筆錄大概10分鐘就結束了,比我想像中的快!! 這複雜心情,到底幸還是不幸呢?
在製作筆錄的時候,才知道嫌疑人只有我一人,因為那體驗卡的時間與犯案時間不符,於是簡單做了筆錄,並將電信公司調的號碼使用期限申請書當佐證以證清白,事情目前告一段落。
就在此時,我覺得有件事特別奇怪,明明直營門市說現在有人承租那支電話號碼,警察卻說向電信公司查只查到我的個資,真是神奇......關於這件事情還真是謎團,我也沒辦法報案,只能待警察釐清案情……
如不幸遇到了,一定要先確認警察通知書的真偽,可以到警局再次確認或者網路查詢電話是否相符...... 確認之後,
第一,請盡量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當佐證;
第二,尋求法律諮詢,現在很多公家機關有駐點的免費諮詢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陪偵律師陪同;
第三,想多也沒用,讓自己別太焦慮
藉此事情深刻體驗到天下永遠沒有白吃的午餐,詐騙的人藉由人貪小便宜的特性下手,希望這篇文章能提醒各位大大,免費或省錢的東西最好別亂拿,才不會莫名成為詐騙集團人頭或者為優先被詐騙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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